核心提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优秀新生奖学金、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获奖比例约为在校学生的35%;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专项助学金,受助比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优秀新生奖学金、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获奖比例约为在校学生的35%;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专项助学金,受助比例约为在校学生的25%;另外还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努力践行“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学校设立以下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和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活动的学生。标准为: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全校12名);一等奖3500元/年(比例为4%);二等奖2000元/年(比例为8%);三等奖1000元/年(比例为18%);单项奖学金600元/年。
4.学校新生奖学金是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
我校而设立的。标准为:特等奖200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10名的考生;一等奖100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50名的考生;二等奖50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100名的考生;三等奖2500元,奖励高考成绩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500名的考生;鼓励奖若干名,标准为500元/人。以上奖学金均在入学时一次性奖励。
5.学校专项奖学金由社会机构或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现有华海药业奖学金、亚洲基金会奖学金、大熊奖学金等企业和机构设立的奖学金以及孙明杰、章士金、顾吉衡、刘席珍等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微信号:hiduo258(为新生解答生活学习等各式问题)
中国药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由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五种。
(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1.校长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次评选10名,金额为10000元/人/年。
(2)参评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在各方面能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或者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公益、励志创业、见义勇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参评当年应获得一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或者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3)参评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全校范围内以答辩方式产生。
2.一、二、三等奖学金
(1)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内进行排名,再结合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学金名额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操行成绩×0.3+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成绩)×0.7 。
(3)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学校学生数的4%,标准为2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8%,标准为1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8%,标准为800元/人/年。
3.单项奖学金
(1)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成绩)平均分比第一学期成绩进步8分及以上;
②在高校间或市级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个人或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③参加省级或以上学术竞赛(如
数学建模、“挑战杯”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或者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学术成就;
④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青年志愿者服务等社会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为社会所公认。
(2)单项奖学金的标准为400元/人/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院部系从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