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共享南京师范大学所有奖、助学金,我院还设立了学院三好和“砺志”基金等。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6年微信号:hiduo258(为新生解答学习生活娱乐等等问题)
南师大中北学院中北奖学金奖励条例
为切实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与特长,确保中北学院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南京市中北集团公司在中北学院设立中北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和时间:
1.中北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评比时间为前一年度的10月1日起至当年度的9月30日止。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3.完成每学年的基本学分,或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 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北学院良好声誉,帮助树立中北学院优良社会形象。
三、奖励办法:
本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同年度各奖项不可兼得,以最高奖项为准。奖励名额不限。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可设特等奖,用于重奖为中北学院做出特大贡献的优秀学生。
一等奖授予条件:
1.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奖励。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体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前三名(包括团体奖项)。
3.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大二第一学期前(包括大二第一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
考试成绩570分及以上;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大二第二学期参加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
二等奖授予条件:
1.受地市级通报表扬奖励。
2.在地市级各类科技文体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前三名(包括团体奖项)。
3.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在大二第二学期参加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三等奖授予条件:
1.受校级通报表扬奖励(社团、协会、俱乐部除外)。
2.参加校各类科技文体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者前三名(包括团体奖项)。
3.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大二第一学期前(包括大二第一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无学期限制);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500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在大二第二学期参加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0分以上;非计算机理工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文科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
4.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获得由相关部委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5.经学院鉴定,为学院的发展及各项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四、助学奖:
用于奖励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学习成绩学年总评在70分以上,单科成绩都合格。助学奖每年评审一次,奖励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评比方法及程序:
1.评比方法:根据授奖条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依据各类获奖标准,同学递交相应申请及相关证明的材料,经评审确定获奖初步名单,并公示七日征求全院师生意见,再经中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
2.评比程序:
(1)各班级按中北奖学金条例的规定进行申报评比工作。
(2)各系科进行初步审定,确定初步名单;由院学工办进行汇总和审定,并公示;再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
(3)公布正式获奖名单,颁发奖学金和证书,完成评奖工作。
六、本奖励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七、中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姚海明
副 主 任:中北公司领导 沈勇 朱乃识 偰伟林 杨作东
委 员:郭礼俊 周必春 吕云超
秘 书:吕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