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勤工助学年发放金额50万元。同时
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凭贫困证明申请办理政府贴息的助学贷款。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6年微信号:hiduo258(为新生解答学习生活娱乐等等问题)
学院坚持从严治院,形成了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服务至上与文化熏陶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特色。学院实行“三育一导”的全程式教育管理,即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班主任管理育人、宿舍老师服务育人、辅导员生涯规划指导;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学生自行组织社团48个;全年开展“成才在广陵”科技文化节、学生社区文化节,建筑文化节、服饰与皮具文化节、护士文化节、文法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勤工助学年发放金额约为50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生。连续两年获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二等奖。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组织管理等方面挖掘自身潜力,培养兴趣爱好,发挥个性特长,按照学校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设立以下特长奖项:
(一)学业优秀奖。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年级、专业)前30%者。
(二)学业奋进奖。用于奖励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第一学年依据学期成绩)有显著进步(30%以上)者。
(三)励志成才奖。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者。
(四)学科竞赛奖。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中获得院级二等奖以上者。参加英语四、六级
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达优秀者。
(五)创新创业奖。用于奖励在创新发明、学术研究、科技竞赛、调查研究及完成省级、校级科创基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或在生涯规划设计、创业设计、创业锻炼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限第一、第二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论文获奖者(限第一作者);
2、发明创造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国家专利者;
3、发明创造、研究成果、学术研究、调查研究被社会有关部门采用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取得较大效益者;
4、校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立项负责人;
5、在校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及其他院级以上创业设计大赛、创业锻炼活动中取得荣誉奖以上奖项者;
6、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由班主任和班级两委会评定并报院学工办、团委认定,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六)实践先锋奖。用于奖励在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1、组队参加社会实践,所在团队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团队者;
2、被评为院级以上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
3、暑期社会实践成绩达优秀等级者;
4、撰写的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获院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校刊以上等级的各类公开发行的媒体上(不包括网络媒体)公开发表者;
5、其他在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中表现优异,并被主流网站、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公开报道者。
(七)才艺竞技奖。用于奖励在各类才艺表演、演讲比赛、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等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或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学校新人新事、典型事迹等方面,以及在各类体育比赛、竞赛等三类中必须获两类院级以上表彰或成绩突出者(如卡拉OK比赛、演讲比赛、宣传先进个人、运动会比赛等)。
(八)组织管理奖。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生组织建设(班级、团支部、学生会、社联会等)取得突出成绩者。担任班长、团支书、低年级班主任助理、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和院团委主要学生干部,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申请。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的班级(除班长、团支书)可增加1至2个名额供工作出色的班委会、团支部申报。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自管会和宣传报道中心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由所在学生组织按照80%的获奖比例进行考核,经院学工办、团委审核后交班级统一汇总。
(九)道德模范奖。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爱心传递、感恩接力等公益活动中,或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在高级别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较大贡献者,经学院认定交班级汇总。学生在爱心传递、感恩接力、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在社会或校园中产生较大影响和感染力的,经班级讨论公示后,推荐至学院(并附1000字事迹材料)认定。
(十)其他类别奖。学生可根据专业培养特色及学生个性特长申报其他类别奖项。
1、语言专长奖: 在测评学年,用于奖励获得普通话一级乙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以上、雅思(6.5分以上)、TOFEL(80分以上)、GRE(1580分以上)、GMAT(580分以上),及非外语专业学生获得中级口译(权威类)资格证书(口试)、剑桥商务英语中级、日语二级、韩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
2、专业技能奖:在测评学年,获得两个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跟单员、报关员、报检员、单证员、证券从业证、导游证书、人力资源管理证、秘书证等)者,可申请该类别奖项。
3、综合素质奖:在测评学年内,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能力素质累计加分值(下称素质总值)在班级前30%者,可申请该类别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