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16年新生奖学金
时间:2016-05-12 来源:未知 作者:实习编辑 点击:次
核心提示:济宁医学院奖学金设置 1)学校奖助项目。①优秀学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25%,一等每学年1200元、二等每学年800元、三等每学年400元;②临时困难补助金:为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③学生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
济宁医学院奖学金设置
1)学校奖助项目。①优秀学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25%,一等每学年1200元、二等每学年800元、三等每学年400元;②临时困难补助金:为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③学生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④绿色通道:学校在每年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⑤学校还设有“朝阳助学”、“齐鲁晚报”、“华金集团”、“灾区学生”、“慈爱捐助”等专项奖助学金,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2)国家、山东省奖助项目。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3%,每人每年5000元;③国家助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5%,分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④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⑤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济宁医学院2016年微信号:hiduo258(为新生解答学习生活娱乐等等问题)
济宁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
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而奋斗的精神;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品德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
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4%;
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6%;
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5%;
三、学生奖学金评定要求
1、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中要坚持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办法,一专业和年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列名次。评奖总积分的计算公式和测评办法,按照《济宁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及附加分标准》执行。
2、德育成绩主要是指反映日常行为表现的德育评定成绩,包括思想品德表现、生活作风、学习态度、劳动态度、集体精神、遵纪情况等。凡日常行为表现评定成绩达不到良好者,因有违纪行为受到党团组织、学校通报批评、警告或以上处分者,均不能获得奖学金。
3、学生奖学金于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评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年级办主持。对于批准缓考的学生,其缓考成绩必须在开学后一月内上报,过期或不属于批准缓考的,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实习期间不再评发奖学金。
4、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年级评选情况填写《奖学金呈报表》和《汇总表》,经各院(系、部)审核无误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5、各院(系、部)要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年级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