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职业学院2016年新生奖学金
时间:2016-05-16 来源:未知 作者:实习编辑 点击:次
核心提示: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 滨州职业学院2016年微信号:hiduo258(为新生解答学习生活娱乐等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
滨州职业学院2016年微信号:hiduo258(为新生解答学习生活娱乐等等问题)
滨州职业学院特困学生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着救急救贫,以救急为主、兼顾救贫的原则,学院特别设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基金,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
1.学院每年划拨专项资金作为特困学生救助基金。
2.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特困学生的捐助资金。
二、救助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生活俭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学生本人或其家庭出现突发事件或特殊变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学业、生活难以为继者。如:
1.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学业、生活难以为继者。
2.家庭成员长期患有重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3.家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学生生活、学习无经济来源者。
4.父母不全,经济生活无来源者。
三、救助办法及程序
(一)救助办法
1.通过勤工助学的形式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取生活费,顺利完成学业。
2.对家庭和学生本人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生活难以为继或学生急需救助者以现金形式救助。
(二)救助程序
1.急需救助的学生提出申请,申明理由,辅导员(班主任)对其家庭状况、个人表现、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到系(院、部)团总支。
2.各系(院、部)对申请学生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系(院、部)领导研究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在全面了解、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救助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
4.各系(院、部)要加强思想教育。在对贫困学生救助的同时,要引导他们树立自立自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意识,增强战胜困难的勇气,更加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学院。
5.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及残疾学生、应当优先救助。
6.救助材料由学生工作处存档。
四、特困补助标准
1.一等困难补助金500元。
2.二等困难补助金300元。
3.三等困难补助金200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全部或部分追回已发款项
1.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习不求上进,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4.平时吃穿超度,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5.拒不参加勤工助学和义务劳动者;
6.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格者。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各种困难资助。
七、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