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98.5%以上毕业生可升入高中段学校。
4. 借读生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
4.国际合作办学招生须参加中考后录取。
考试报名时间
为3月底4月初
2016年学业考试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甬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6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波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学业考试报名时间
原则上在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自定。
98.5%以上毕业生
可升入高中段学校
按计划,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将在98.5%以上。普通高中和职业学(包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
高中段公办学校如跨区域招生,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要严格控制好班额,普高各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中职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各学科难度系数
控制在0.70—0.75
2016年学业考试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有关学科命题将保持一定比例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类试题,科学学科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以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
有效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借读生可在原就读学校
参加体育考试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县(市)区相互承认。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各项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考生,可免予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参照该生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入。
2016年学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保送生、特长生怎么招生?
1.保送生考试时间在5月21日
按规定,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其中85%的名额原则上以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其余名额可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
被保送学生须参加区域统一的规范性测试,录取率不低于80%。
文综、理综测试试卷难度系数应控制在0.65以上,全市保送生考试时间统一在5月21日(周六),9:30-11:30测试文科综合(
语文、英语);13:00-15:00测试理科综合(
数学、科学);15:30-16:30测试历史与社会思品。
历史与社会思品试卷难度系数为0.75左右,采取开卷或半开卷形式,测试结果以A、P、E等第呈现,A等比例在50%左右,E等比例不高于5%。历史与社会思品科目测试结果为E等的,不予保送。保送生同分录取时,历史与社会思品成绩A等者优先。
2.特长生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特长生面试时间不早于4月15日。
3.民办学校不得搞预录取
按规定,民办学校要按计划招生,按公布的录取线录取。民办学校招生不得提前摸底测试,搞预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招收低于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民办学校应依照法规严格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4.国际合作办学招生须参加中考后录取
规范国际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行为,学校招生必须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学生应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应在录取中占一定比例的权重。
具有招收国际合作班学生资格的学校,于3月30日前向市中招办申报招生方案。各校如要组织面试,时间不得早于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