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直属高中学校历年及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6-07-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核心提示:丽教基〔2011〕77号莲都区教育局、市直属高中学校、直属单位:为了做好丽水市直属高中学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
丽教基〔2011〕77号 莲都区教育局、市直属高中学校、直属单位:为了做好
丽水市直属高中学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
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及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录取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1.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丽水中学要求达到2A2P以上,其他学校要求达到4P以上。2.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顺序为:
数学,
语文,英语。3.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考试成绩名次号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
三、录取批次、时间录取批次分五批进行:提前批为丽水中学跨县(市、区)委托培养生及各校特长生;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完成。第一批为丽水中学正取生;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后第一天完成。报到注册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后第二天完成,同时公布丽水中学择校生最低控制线。第二批为丽水中学择校生;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后第三天下午完成。第三批为丽水学院附中正取生、丽水二中正取生、丽水学院附中择校生、丽水二中择校生、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黎明中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后第四天完成。第四批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综合教育专业、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专业、丽水二中旅游学校教学点综合教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他专业录取工作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录取时间为中考成绩公布后第五天完成。
四、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考试后、成绩公布之前进行。第一批丽水中学志愿不需要填报,默认为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莲都考生都已填报。考生需填报的是第三、四批平行志愿,第三批考生可填报的志愿包括丽水学院附中正取生、丽水二中正取生、丽水学院附中择校生、丽水二中择校生、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黎明中学。第四批考生可填报的志愿包括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综合教育专业、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专业、丽水二中旅游学校教学点综合教育专业。
丽水市直属高中学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丽水中考
[1] [2] 下一页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 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关注微信公众号:dahan775887 为你提供中考成绩查询,招生录取解答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