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7-02-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核心提示:关于领取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 二、办理时间 2月10日-2月28日
关于领取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
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取地点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 二、办理时间2月10日-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三、携带资料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四、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二0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