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继2015年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县区为单位划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等系列改革后,今年市教育局出台《河源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河源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以下就我市初中
继2015年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县区为单位划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等系列改革后,今年市教育局出台《河源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实施方案》、《河源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以下就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主要变化进行解读,敬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
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七大变化解读
根据《河源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今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七大变化。跟着小编一起解读下吧!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3+文综+理综+体育”
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思想品德、历史)、理综(物理、化学)、体育。2016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已考的地理、生物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2016年不再面向八年级学生开考地理、生物
2016年不再面向八年级学生开考地理、生物,待九年级时统一纳入文综、理综考试。2017年起,文综150分,包含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理综150分,包含物理、化学、生物。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713分
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由去年的821分变为713分。其中文化科660分,体育科53分(即按文化科总分的8%计算)。文化科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地理、生物各50分,文综(含思想品德、历史)、理综(含物理、化学)各100分。
4、九年级转入本市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补考
2016届初中毕业生已于2015年完成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凡九年级转入本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由考试中心组织的地理、生物科目的补考。
5、在外地就读的河源籍考生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录取须参加本市中考
在外地就读的河源籍考生(具有3年完整广东省内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无河源本地户籍和学籍但属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必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含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补考),才能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录取。
6、借考生需与本县区教育部门签订借考协议
借考生(非河源本地户籍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年级在校生)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部门同意,可到就读县区教育部门办理借考手续后在我市借考(市直初中毕业生与源城区招生办签订协议),但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7、体育科目考试全面采取电子计时计度测量方式进行
2016年起,体育科目的考试必须全面采取电子计时计度测量方式进行。江东新区辖区内学校体育考试由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六大变化解读
在《河源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里,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六大变化。
1、先公布分数,后填报志愿
学生填报志愿将采取“先公布中考分数,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汇总审核后,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在网上向全体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及在全市排名情况,以便学生根据自身排名及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填报志愿。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在C级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依据,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在C级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3、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和河源中学限额面向五县招收实验班学生
河源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河源中学2016年秋季计划招收高一级新生1200人。其中,面向五县(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各招收200名实验班学生,其余招生名额面向市直、源城、江东新区招生。
4、民办高中在规定时间内面向全市自主独立招生
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确定),民办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面向全市自主独立招生。
5、指标到校生分数线按录取完成率不低于90%的原则划定
各县(区)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的比例为40%。为保证重点高中生源质量,指标到校生入围分数线将按照保证其录取完成率不低于90%的原则划定。
6、未被市直高中录取的市区考生(五县户籍)可补填县属普通高中志愿
在市区学校就读、参加中考,未被市直属高中录取的具有其他五县(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户籍的考生,可在市直属高中录取结束后补填县属普通高中志愿,结合各县生源实际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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