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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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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教务资讯:
玉溪师范学院2015年度“玉师学子年度之星”评选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挖掘宣传
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通过选树和表彰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典型,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青春正能量,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全校广大青年学生把个人梦想同实现伟大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优良学风、校风与和谐校园建设,努力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实践者,以执着的信念、优秀的品德、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成就自己的宝贵人生。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共青团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玉溪师范学院2015年度“玉师学子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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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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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类型
1.大学生学习之星:团队成员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对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成绩优异,曾获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习团队、兴趣小组)
2.大学生学术之星: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校期间在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玉溪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个人、集体均可)
3.大学生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用微笑面对生活的艰难,用奋斗回应人生的坎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个人)
4.大学生创业之星: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促就业,在创业中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在校期间在省级及其以上创业类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注册成立公司半年以上,公司法人为在校学生。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个人、集体均可)
5.大学生专业技能之星:能积极参与专业技能训练,有精湛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获得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证书或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者。(个人、集体均可)
6.大学生艺术之星: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个人、集体均可)
7.大学生体育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在省级体育类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前10名;代表学院在校级体育类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个人、集体均可)
8.大学生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获校级及以上荣誉(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或事迹得到校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的报道。(个人、集体均可)
9.大学生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干部或班级干部。(个人、集体均可)
10.大学生社团之星:认真落实学生社团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建设、活动开展、财务管理、宣传报道等方面规范运作,社团建设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推进学生素质拓展、繁荣校园文化方面成绩显著,在社会和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团体。(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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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流程
(一)前期宣传(10月20日—10月25日)
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校园媒体,对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各学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宣传海报、展板、条幅等形式,宣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动员本学院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班级评选(10月25日-10月30日)
班级参选人员填写
报名表,由班级召开班会进行班级推选,每个班至少推荐出一位不多于两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候选人参与院系的评选(每班评选为“玉师学子年度之星”的同学需填写一份包括1500字事迹简介和300字的参评感言、同学评价、教师评价的报名表,电子版与打印版各一份)
(三)院系评选:(11月1日-11月8日)
a.初选:对班级候选人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院系复选的人员。
b.复选:对进入复选的人员及其事迹进行充分调查,确定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复选,确定进入院系终选的人员,由各学院学生会负责。
c.终选:各院系终选人员进行短时间演讲及ppt演示,由评审团和群众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校级“玉师学子年度之星”候选人院系之星。(评分:评审团60%+群众投票20%+网上投票20%,评审团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负责人组成,网上投票由校学生会配合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并于11月8日前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将材料电子版及参评数据发至邮箱xueshenghui@yxnu.net,将纸质版报送学生会办公室(人文讲堂大厅),每个类别各学院推荐校级“玉师学子年度之星”候选人不超过3个。
(四)校级复选:(11月9日—11月15日)
报名结束后,校学生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我校“玉师学子年度之星”,并从中推选出玉溪师范学院2015年度“玉师学子年度之星”候选人50名,候选人将以事迹宣传和公示的方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五)公示阶段:(11月16日-11月20日)
通过校园网、玉师青年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对候选的校园之星进行公示
(六)总决选:(11月20日—11月22日)
从候选人中经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和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投票产生2015年度“玉师学子年度之星”。
(七)颁奖典礼:
(11月底)举行2015年度“玉师学子年度之星”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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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与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每个类别排名前1-2名的学生(学生团队)将被授予“玉溪师范学院2015年度‘玉师学子年度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余下的候选学生(学生团队)将被授予“玉溪师范学院2015年度‘玉师学子年度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如该类别无符合条件的,则该类别的奖项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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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学生评优和校园活动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推选各学院的最美大学生。
(二)精心组织,丰富内容
要精心组织安排本学院的评选,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到活动中来,充实和丰富评选过程的内容,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工作的有效覆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活动的宣传,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年学生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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